关于征集《北京房山年鉴》资料的通知
各乡镇,区直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总公司和高等院校:
《北京房山年鉴》是全面、系统、客观、翔实地记载房山区经济社会发展年度情况的大型综合性工具书和权威地情书,是房山区情和信息的总汇。为做好《北京房山年鉴》编写工作,提高年鉴编写质量和时效性,各单位应在全面搜集本系统2016年度资料的基础上,按照《北京房山年鉴》编写规范的要求(见附件1),做好年鉴资料筛选、整理和编写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加强年鉴工作的组织领导。自2006年国务院颁布《地方志工作条例》及2007年《北京市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出台以来,区史志办依法履行搜集、整理、保存房山区域内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的职责。《地方志工作条例》中明确:地方志包括志书和年鉴。
年鉴工作是地方志工作常态化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北京房山年鉴》组稿、撰稿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把为区史志办提供年鉴编写资料纳入本单位工作日程,早筹划、早部署、早动手。涉及主管领导调整的,要及时明确主管领导;涉及年鉴主笔人变动的,要及时选派熟悉本单位情况、文字能力强的同志担任主笔人,并报区史志办备案。同时,要组织好工作交接,做好传帮带工作,确保年鉴编写工作的连续性和高质量。
二、注重年鉴编纂质量。全区各单位撰稿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把握本行业、本系统工作全局,力求全面、真实、准确反映基本情况、重大事件及新成就、新特点。一是要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年度中心工作和本单位、本部门的主要职责选好题。二是要坚持一事一条、突出重点、“述而不论”的原则撰写稿件,做到资料翔实、文字精炼、通顺流畅、简明规范、数据准确。三是要站在全区的高度,全面真实反映本单位的年度工作特点,广泛收集、筛选相关资料,坚决杜绝以年度工作总结或单位简介代替年鉴稿件的情况发生。四是要坚持领导审稿制度,报送的纸质文稿须署名并经本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五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能对外公开的内容不得写入年鉴稿,坚决杜绝泄密事件发生。
三、重视收集和选报照片资料。《北京房山年鉴(2017)》拟在上年工作的基础上,适当扩大照片的刊载范围和数量。各单位要重视照片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请各单位在收集文字资料的同时,连同照片一并收集,在精选2016年度照片的基础上,确定拟报送的照片。报送的图片要求主题鲜明、构图美观、色彩明丽自然,并配有准确的文字说明(数码照片精度为2M以上)。
四、报送要求。请各单位于2017年4月7日前,将文字稿、照片及需填写的相关表格一并报至区史志办。年鉴条目和表格须提交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照片只提交电子版。同时报送本单位2016年度年终工作总结、2016年单位形成的涉及全区工作发展的规范性文件电子版。
报送地点:区史志办(区政府办公楼10层1008房间)
联 系 人:王桂春 蔡晓东 那 爽
联系电话:89359731 89350070
电子邮箱:fangzhike1009@163.com
房山年鉴工作群QQ号:107644606
附:1.《北京房山年鉴》编写规范;
2.《北京房山年鉴》征集资料范围;
3.重新登记史志工作主管领导和采编员回执
附件:../docs/2017031714423676271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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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史志办公室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