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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史志办公室关于征集《北京房山年鉴》资料的通知

 

各乡镇,区直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总公司和高等院校:

按照《房山区2015年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为做好2015年的《北京房山年鉴》编写工作,提高年鉴编写质量和时效性,区史志办结合2014年《北京房山年鉴》编纂实际,研究制订了《北京房山年鉴》编写规范(见附件)。望各单位主管史志工作的领导及采编员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按要求完成资料征集任务,经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后报区史志办公室。具体要求如下:

一、加强年鉴工作的组织领导。年鉴工作是地方志工作常态化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北京房山年鉴(2015组稿、撰稿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把为区史志办提供年鉴编写资料纳入本单位工作日程,早筹划、早部署、早动手。涉及主管领导调整的,要及时明确主管领导;涉及年鉴主笔人变动的,要及时选派熟悉本单位情况、文字能力强的同志担任主笔人,并报区史志办备案。同时,要组织好工作交接,做好传帮带工作,确保年鉴编写工作的连续性和高质量。

    二、重视年鉴编纂质量。各单位应在全面搜集本地区、本系统2014年度资料的基础上,按照2015年《北京房山年鉴》编写规范的要求,做好年鉴资料筛选、整理和编写工作,注重在“重”“大”“新”“热”“特”等事件的选题上下功夫,突出年鉴信息的实用价值、鉴戒价值和史料价值,按照年鉴体例,精心拟定条目标题,做到标题准确、醒目,内容全而不空、精而不缺

三、重视收集和选报照片资料。《北京房山年鉴(2015)》拟在上年工作的基础上,适当扩大照片的刊载范围和数量。各单位要重视照片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请各单位在收集文字资料的同时,连同照片一并收集,在精选2014年度照片的基础上,确定拟报送的照片。

资料时限、范围要求。《北京房山年鉴(2015)》的资料时限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个别重要的内容可跨年度。

资料范围:1.概述:2014年度单位工作概述,同时把单位年终总结作为附件报送。2.条目:筛选2014年本单位的大事、要事、新事等。按时间顺序排列,在每个条目后署作者真实姓名。3.文件:2014年单位形成的涉及全区工作发展的规范性文件。4.照片:2014年度单位重要事件的照片资料。5.附录:2014年单位领导名单、单位及个人获奖情况等。以上5项资料的详细要求见附件。

五、报送要求。请各单位于2015年3月24日前,将文字稿、照片及需填写的相关表格一并报至区史志办。年鉴条目和表格须提交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照片只提交电子版。需提交“特载”“专文”和“附录”的单位,一并提交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报送地点:区史志办公室(区政府办公楼10层1008房间)

联 系 人:蔡晓东、王桂春

联系电话:89359731

电子邮箱:fangzhike1009@163.com

房山年鉴工作群QQ号:107644606

附: 1.《北京房山年鉴》编写规范

2.填报年鉴标题目录、照片目录及获奖资料注意事项

3.重新登记各单位史志工作主管领导和采编员回执

 

房山区史志办公室       

2015年3月3日   

 

 

 

 

 

附件1:

《北京房山年鉴》编写规范

一、立目要求

1.时间要求:上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内发生的事件。

2.内容要求:一事一条,独立主题,不可几事一条或几条一事。除了综述和概况,一般不要出现综合性条目。

3.资料要求:应是一个完整的有价值的资料。一般具备六个要素:时间、地点、事件、人物、原因、结果。特别要注意资料的真实性和客观性。突出资料的时代特征、年度特点和地域特性,具有存史价值。

4.收录范围:收录面向全区、全社会的信息,不收录本单位的内部信息、国家规定的保密信息及各部门调研报告中预测性、展望性的内容。例行工作,如工作会、慰问、茶话会、座谈会等,若无重要内容则不收录。

根据年鉴资料性的特点,收录时注意内容的连续性。

5.数据要求:以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无统计局数据,以相对权威部门统计数据为准。同一统计项目不能数出多门。使用权威部门的数据,要逐一核实、准确无误,并做到单项数与合项数、绝对数与百分数相符,文中数与表中数、前文数与后文数一致。统计数据时间一般为每年的1月至12月。

二、标题要求

1.条目标题一般不出现人名(案件、烈士除外)。

2.明确、简洁、不修饰、见题知义。用一句话直接表述一个完整的信息,中间不用逗号、分号。避免出现题目过虚、题文不符、大标题小内容或小标题大内容。

3.会议、活动或文件名称,在标题中可简化,但不可改变原意,正文里首次出现用全称。

4.科研成果类标题尽可能使用简称,但不可造成歧义。

5.标题结构一般采用主谓结构。

三、条目撰写

1.文体。记事、记物、记人用记述文体,不抒情、不议论、不评价。不使用总结报告、新闻报道等文体。

2.内容。真实、准确、客观。切记把握好综述、概况、条目三者的关系,内容不要过于重复。资料如实记述事件结果,不记述总结性评论。

在会议、活动等条目中,领导人讲话如无新意或重要内容,可不记述。不必大量罗列领导人名,记主要领导人即可。

与港、澳、台交往方面的内容不能记入有关对外交流、对外贸易、外事工作等内容的条目中。

3.语言。开门见山,直陈其事,无大话套话空话,避免使用“最大”“最强”“国内首创”“世界领先”等词汇;不用“将”“计划”“预计”等预测或展望性词汇;不用文言、方言;避免使用生僻专业用语或词汇。某些简称,在首次使用时应加括号具体说明。如开展增创“两个一流”(建一流队伍,创一流工作)活动等。

4.字数。条目字数一般不超过500字。概况一般不超过2000字。

四、书写格式

1.条目标题、概况顶格书写,加方括号【 】,后空一格接写正文。文章、文献、表格的标题居中书写。

2.概述和概况可分段书写,其他条目一般不分段。

3.条目作者名署正文下一行,顶后格,加圆括号。文章作者名署标题下。文章可署作者实名或撰稿单位名;条目一般不署单位名,撰稿人署实名,集体编写可署机构名。

4.每个栏目下条目一般按时间顺序编排,确有需要的可按重要性编排。

五、名称表述

1.正文一律用第三人称,不用第一人称。“房山区”可用“全区”或“区”表述,不用“本区”表述。单位名称直接用规范名称,不用“我局”“我单位”等,特载、专文、文件名、引文除外。

2.正文中凡人名一律直书其名,不用同志、先生(国际友人或著名人士例外)等称谓。需要说明职务、职称等,可将职务等加在姓名之前。如“区长某某某”“区委副书记某某某”等。同一级栏目中,人物的职务、职称只需出现一次,以后均可略去。领导人党、政职务表述要规范。

3.会议、组织、机构、项目、成果、工程等名称,在栏目中首次出现时,一律用全称,以后用规范简称。中共房山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区纪委、区总工会、区妇联、团区委等常用简称除外。名称要统一,同一会议、组织、机构不能出现不同的名称。

六、条目分类

1.综合类条目

包括综述和概况。综述置于栏目之首,概况置于分目之首。综述和概况一般应包括基本情况、主要特点、主要成绩、存在的问题及重要数据等基本要素。要防止内容残缺不全和空洞无物。既要写出各年度的变化发展情况特点,又要体现资料信息的连续性和可比性。要做到述而不论,点到为止。减少具体事件和罗列数字,从宏观角度记述。有些确实回避不了的重复,也要选取各自的角度记述。此外,综述、概况和条目中的数据、事实等要一致,防止前后不一、相互矛盾。                                                                                                                                                                  

2.会议类条目

包括时间、地点、会议名称、主办单位、人数、中心议题、决议等基本要素。应着重介绍会议的主要内容。出席人员、领导讲话等少写或不写。不要摘抄会议报告。标题一般采用“某某某会议召开”的句式。

传达北京市会议精神的会议,一般不记述北京市会议内容,而是着重反映房山区贯彻落实的结果。每年区委、区政府召开的会议分别由区委办、政府办记述。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召开的会议由各有关分管部门记述。

3.活动类条目

包括时间、地点、组织单位、活动内容、特点、结果等基本要素。应着重介绍活动内容、特点和结果。活动过程、气氛等略写或不写。活动题目用“某某活动举办”的句式。

4.工程建设类条目

包括工程名称、工程规模、工程投资、开工时间、竣工时间、承担单位等基本要素。应着重介绍工程规模、工程特点等。可写阶段性成果。剪彩、题字、工程奠基不写。

5.科研成果类条目

包括科研成果名称、承担单位或个人、完成时间、成果价值、获奖情况等基本要素。应着重介绍成果价值。切忌带个人观点进行褒贬。研制过程、意义不写。

6.竞赛类条目

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范围、项目和结果等基本要素。应着重介绍竞赛项目和结果。赛场气氛、竞赛过程、意义、评价、目的不写。

7.事故类条目

包括时间、地点、原因、损失和危害程度、处理结果等基本要素。应着重介绍损失程度及处理结果(尚未处理者可不写)。领导到场情况等简述。

8.机构类条目

包括机构名称、性质、主要职能、成立时间等。应着重介绍主要职能等基本要素。成立原因、过程、意义不写,不必大量罗列领导,记主要领导人即可。

9.调查类条目

包括调查内容、承担单位、时间、范围、对象、结果、作用与影响等基本要素。对结果可略加分析,数字较多且有价值的可列表反映。

七、计量名称

1.计量单位按国务院1984年2月27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使用。

2.度量衡单位要按标准的公制使用。除公斤、公里、公顷以外的“公字号”单位都应停止使用,如长度单位中的“公尺”“公分”,应分别改为“米”“厘米”;面积单位中的“公亩”,应改为“平方米”;容量单位中的“公升”,应改为“升”。注意在行文中,“平方米”不能写成“平方”,立方米不能写成“立方”“土方”。

3.行文及表格中,一般不要夹杂使用计量单位符号、数字符号、化学分子式和其他符号,但在必须载录的公式中可使用各种符号。如在行文及表格中用汉字“平方米”“大于”“水”,在公式中用“㎡”“﹥”“H2O”。在记述某些产品的规格、计算公式、技术参数时,可使用化学公式、英文符号和其他符号。

4.组合单位的中文名称表述应与其符号表示一致,如“5m/s”, 行文中表述应为“5米每秒”,而不是“每秒5米”。

5.同一条目中,计量单位要前后一致,不要交叉出现。如同样表示面积,同一条目中不要既有“平方米”又有“公顷”。

八、图片表格

1.彩色图片要注重资料性,要有鲜明的时代感,具有存史价值。做到主题新颖、中心突出、层次清晰、构图准确,在艺术上和技术上应有较高水平。每幅照片均应有文字说明,文字说明简略、完整,写明照片反映的事件,事件发生的时间(年、月、日),发生的地点,涉及的人物,事件发生的原因等情况。照片要注明摄影者、单位及联系电话。

2.表分为两大类,即统计表和一览表。统计表是对事物发展的数字统合分析,一览表是事物发展的数字概览。一般统计局公布的表称“统计表”,其他单位和部门公布的表称“一览表”。

3.表格一般应包括标题、标目、表体和必要的表注等。除专项统计表外,标题一般应具有时间、地方(单位)、事项三个要素。标题除以表代条的不用“表”字外,一般都加“表”字,如,《2002年全区吸收合同外资情况一览表》。标题居中,有统计数字的应在右侧标明计量单位,如“单位:万元”等。标目由纵标目和横标目组成。表格采用开放式,不用封闭式,表内不用横线。根据表格内容,分别排成单栏、双栏或三栏式,尽量少占篇幅。必须转页续表的,横标目不能省略,并在左上角注明续表序码(共二页第二页称“续表”,二页以上分别称“续表一”“续表二”等),以保持表格的完整性。

4.表格中的数据,一律以个位数对齐。表中若有名称或数据上下相同,不要用“〞”或“同上”表示,而应以具体名称或数据表示。如有需要说明的内容,可在表格底部横线下以“注:……”的形式表示。

九、附录

(一)先进单位和个人

1.范围:市委、市政府(含市委、市政府)以上部门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颁奖时间为2014年1月至12月。如全国优秀党员、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北京市劳动模范等。

2.报送先进单位的项目:获奖单位名称、奖项(荣誉称号)名称、颁奖单位、颁奖时间(以证书、奖牌为准)。

3.报送先进个人的项目:姓名、奖项(荣誉称号)名称、颁奖单位、颁奖时间(以证书、奖牌为准)。

4.报送获奖证书复印件。

(二)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一览表

1.范围:2014年度评审的各系统高级技术职称人员。

2.内容:姓名、性别、职称名称、评审单位、授予时间。

(三)领导干部名单

1.范围: 2014年1月至12月各单位副处级以上任实职的领导干部。

2.内容:单位、姓名、性别、民族、职务。

3. 2014年度单位领导干部职务有新任免的,以组织、人事部门的正式发文时间为准,注明发文的文号,任免时间具体到月,如“×月免”“×月任”。同时报送2014年任免通知复印件。

(四)作品目录

1.文学作品:凡在省市级以上(含省市级,以下同)刊物上发表的小说、散文、杂文、诗歌等均收录;非省市级刊物上发表的文学作品,只收录获奖作品。

2.摄影、美术作品:在省市级以上专业性刊物上刊登的作品;在省市级以上展览中获三等奖以上的作品。

3.新闻、通讯:收录获省市级新闻单位三等奖以上的作品。

4.其他专业性论文:省市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的作品;省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研讨的论文。

5.单位出版的书籍、报刊和个人编著出版的书籍,各报2本存档。

以上5项内容需统一填表报送,样表见附件2。报送获奖证书复印件。

(五)科技成果

1.范围:获得国家、省、市级的科技奖项目;获得房山区科技一等奖项目。

2.内容:项目名称、奖项类别与等级、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获奖时间(以证书时间为准)、授予单位。

3.报送证书复印件。


附件2:

填报《北京房山年鉴(2015)》

标题目录、照片目录及获奖资料注意事项

一、关于“2015年年鉴标题目录”(附表1)的填写。

表内各项均需填写,不能选填。表中的“目录”栏,指各组稿、撰稿单位编写的年鉴条目标题。填写时,应按“条目”的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填写,并注明页码。

二、关于“2015年年鉴照片目录”(附表2)的填写。

各单位应在精选2014年度照片的基础上,确定报送的照片。内容以反映业务工作为主,适当增加反映新事物、新做法的照片,减少会议类、仪式类照片。突发事件类照片可多角度拍摄报送。街道、乡镇照片建议增加城市管理、社会管理以及民生等方面的内容。各单位照片应统一编号,配好文字说明(要素完整、语言简炼)并注明摄影者。照片的像素应在2M以上。

三、关于单位和个人获奖资料(附表3-附表8)的填写。

表内“先进称号”“颁奖单位”“颁发时间”和“获奖单位”均需按所获奖项准确填写,“先进称号”应写全称,各奖项按获奖时间顺序依次填写。

上述表格填写后,随年鉴条目和照片于2015年3月24日前一并报送(年鉴条目和表格提交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照片只提交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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